重庆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事项
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体育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其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事项如下:
1.考试时间:2008年3月27日报到,3月28日、29日、30日、31日考试。
2.考试地点:西南大学(塑胶运动场)
3.考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顶向前掷实心球(2kg)和五米三向折返跑共五项。
4.考试及评分办法:执行《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细则》渝招办发[2007]103号和我市2004年制定的《体育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暂行)。
5.凡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武术、跆拳道、游泳、羽毛球、网球等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或运动健将运动员称号,并通过我市2008年“体尖生”资格认定领导小组组织认定的考生,其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6.在进行体育专业考试的同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7.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经过录入微机核实准确无误后,通过FTP分区县(自治县)下发,考生本人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由区县(自治县)招生办打印发给考生。
8.各有关学校监察、纪检部门应严格把好选派体育专业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关,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同志担任考试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学校接受考前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体育专业考试的有关规定。